7.1.2符号的任意性、线性

7.符号系统

7.1传统语言学问题

7.1.1符号的价值、能指、所指

7.1.2符号的任意性与线性

“能指与和所指的联系是任意的,或者,因为我们所说的符号是指能指与所指相联结所产生的整体,我们可以更简单地说:语言符号是任意的” (《普通语言学教程》(费尔迪南-德-索绪尔,商务印书馆 2011年)P95页),在他的理论中,与任意性相对的是可论证性,指符号的来源或形式具有某种可理解的原因,如典型的拟声词、感叹词有着自然的起源,它们具有一定的可论证性,这些词所占的比重太小,不会对语言整体性质产生实质性影响。符号是任意的,或符号的能指是任意的,这是不应该相混淆的二个层次,我们对此不作深入分析,我们在不同的意义上来理解这一主题。

一个领域未建立统一理论前,将来会有什么思想来建立理论,应用什么符号与表达式,这是不可预测的,历史上往往是突破性的思想带来成功的理论。同样地,一个领域曾经建立起成功的理论,现在出现不能解释的问题,需要新的理论来化解危机,新理论也不一定是旧理论的线性发展,更可能是颠覆性的替代。同一领域不同思想可建立多种理论,最终哪个能胜出,事前不一定是明确的。正是在这种从无到有,或新旧更迭的意义上,符号,或者说符号体系是任意的。

一个领域理论,其构建的基本思想已经建立,或者已由符号建立了一个基础的模型,即使完整的体系没有完成,领域理论上用到的所有符号都不是任意的。如果领域理论的表示来自于某一或多个数学分支,源自数学分支的符号在数学分支建立后就不是任意的。这种理据性源自符号系统的整体性,每一符号只是这个整体的特定部分,并由这个整体所决定。这与上一节说到符号价值理论相符,从价值理论出发,就不可能完全独立地看待一个符号。

阿拉伯数字上的十进位制记数法为全世界所采用,这种统一似乎仍可视为一项约定,不同在于,不用这具体的约定,其它的选择只是:采用其它的进位制,或者0至9的数字采用其它的符号表示,这在本质上没有改变什么。只要决定采用位置记数法,所有的数字符号都不是任意。就单一符号来说,这种非任意性指此符号是一定存在的且它的价值与意义是明确的。接下来的问题是:此符号的能指是任意的吗?可以理解为具有任意性,但这种任意是是受限的,9个阿拉伯数字可以是其它形式,但至少使用上要同样简单。

这样任意性就有二个层次,一是用什么符号体系来建构领域理论,二是每一符号能指的相对任意性,任意性意味着可以用不同的符号体系,不同的符号形式表现同样的领域事实,领域连续的事实具有客观性,对事实的解释则带有主观性,在满足对已知事实做出合理解释的基础上,理论的构建是种自由的尝试,因此认知也不是先有一些意义,再用符号来体现这么简单。

符号是可以是任意的,这是价值所在。前面讨B过程也起到了语言符号的作用,这种情形下,B的过程是以自然的本性来呈现的,最多只是人工可以改变一些参数,它所能表现只能是同样物理性质的过程。符号的任意性扩展来说,就是在整体风格不变的前提下,可以塑造为不同的体系与形式来适配不同的领域,这是语言符号作为通用表示方式的根本。

对体系下符号非任意性的理解,关键是不能停留在一个符号指称一个对象或观念这种用法上,而是从单一符号作为更大符号单位的构成,进而从符号体系模拟对象系统这种意义上来理解。符号首先要表示基础的对象与基础的关系,其中关键是形成对象关系的基础表达:用符号间的一个关系对应事物间的一种实际关联。

这时需要构造关系类型的符号与关系关联对象的符号。对象的符号有几种情形:1是对象类型的符号,2是对象类型实例的符号,3对象类型待定实例的符号,关系可以关联不同类型的对象或同一类型的不同实例,那么最少需要一个关系类型符号r,二个对象类型或二个对象类型实例的变元符号A与B,表示为ArB或r(A、B)。比如最简单的命题逻辑,对象的符号只有一类:命题(p、q……),关系的符号是命题的联接符(∧、∨、┐)基础的表达就是:p∧q、 p∨q、 ┐p。算术对象符号就是常数(1、2、3、4、5……)及变元符号a、b,关系符号也就是四则运算(+、-、×、/),基础的表达就是:a+b、a-b、a×b、a/b。

表面上看,A、r、B各自离散地存在,它们的组合形成了ArB。实质上是为了表现实际关联“ArB”所呈现的关系,而构造了A、r、B,否则A、r、B的存在没有意义,正是这一意义上A、r、B不是任意的。同样的道理,ArB的意义来自包含它的更大单位。一个领域里,A与B不只是处于r的关系中,它们还可能处于Ar1B或Ar2B的关系中,或者与别的对象处于其它的关系中Ar3C、Dr4B……,这是A、B、C、D符号独立存在的理由,但整体上的性质没有变:首先为了用符号表现出关系及进一步的规律,才围绕着关系来构造每一单个的符号。

上面只是简单的举例,可能的情况会复杂得多。关系类型多种多样,不仅有二元的关系,也可以是多元的关系;关系不都是表示为线性的联接,而可以是某种多维或嵌套的形式……,可能的复杂性甚至是不能归纳的。ArB形成对“ArB”的能指只是第一步,ArB还必须具体地规定,包括它的定义,以及相关的判断,这样ArB的形式才真正形成对“ArB”的表示。相关的定义与命题构成进一步推导的基础。符号的任意性包括了定义与初始判断上的任意性,显然这不能与逻辑相悖。

今天,典型地是用数学上一个或多个函数公式表示领域的规律。回到数学里,前述性质更加明显——数学的符号更缺乏可依赖的关联经验,符号的存在或者是由其它符号构造而来,或者是为更大形式而构造的。从发生的历史来说,单个符号可能在体系建立前就先出现,这时候的单个符号与作为体系构成成分的符号除了能指上相同,价值与意义上并不是同一的。

索绪尔还确立了语言线性,翻译为中文时的原用语是“能指的线条特征”,实指口语的线性组合,口语只有时间单向度上的长度。这同样不能推广为普遍的原则。除了思想外,符号的体系也要求恰当地选取各个符号,合理地进行组合,以实现清晰的表达与计算操作更为顺畅,最大限度降低人理解与操作的负载,形式不只是区别与标识,而是表现力的体现。正是二维的平面,让形式可以有更丰富的表现,由此发育出了数学、化学式,费曼图这些更有效率的方式。

 

至此我们不把这当作一个争议的话题,正是文字媒介空间二维属性的可能利用,使文字具备更强的表现力与符号应用效率,从而胜过口语,问题只在于可以怎么应用。

(作者(LQS)注:连续地阅读会发现,系列的文章不是对各个问题的解释,而是新的理解视角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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