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期与书

之所以起这么一个奇怪的题目,又拖到假期的最后一周才写,其实原因很简单。

因为我同时在看很多本书,但是并没有多少是整本看完的。

假期开始之前,我把我的微博置顶改成了杨绛先生的一句话:“你的问题主要在于读书不多而想得太多”,以此来自勉。所以假期刚开始的时候,我就从网上入了好几本心心念念的书。

第一本到手的是《世说新语》。这本书我是买的人民文学出版社蒋凡译注的那本,知乎上有人称这个版本是最好的,所以我入了。拿到手之后,豁,简直就是一块板砖,也就比第六代现代汉语词典薄了那么一点点。只是自己选的书,自然是要看的。

看了才知道这书选的真不亏,不愧于它的价钱和厚度。刘义庆的这部世说新语里是一个个的小段子,读起来似乎并不费劲,但是每一个段子后面都有一段厚厚的历史,一个大大的人物,你若看的浅了,只是雾里看花终隔一层,若看得深了,一天也看不过两三个故事,光翻资料就能翻死你。所幸这一本里面给了很多的批注,并在原文之旁列了从别家典籍中寻来的参考,文后有注释,注释后有评,看一则数十字的故事,洋洋洒洒扩出去几百字的内容,最辛苦最难得的是,它没有翻译,这就杜绝了人偷懒只看翻译不看原文的小滑头了。然而尽管高中时我对古文的热情十分炙热,但两年欧美圈混下来,只能啃一些残破的老底子了,所以这册书我是看的最慢的,一个假期过去了,还是在德行这一章。

读原文有一个什么好处呢?那就是你得到的理解都是你自己的,注释呀评论呀,都是辅助你的,不像翻译,白纸黑字盖棺定论,直接把译者的看法灌输给你了。这之前我一直说钦佩魏晋的风骨,可魏晋的风骨是个什么呢?我说不出来。现在我看到了司马氏的以孝治国,他家这个皇位本来就是抢来的,靠忠义自然无法说服大家,但治国没有一个提倡的中心思想,治国的理念是立不住了。所以司马家选了孝,也就是说,这个人无论忠奸无论良莠,他是孝的,就是好的,因为孝名而被举荐入仕的人非常多,这在今日的我看来是非常不可思议的。还有那生孝和死孝的差别,做孝名给人看的心机,当时非常流行的玄学,通达,清谈,不惧背主之名而事新朝的,陈荀两家宴饮时坐的满座的人,道德观是一直在变化的,这种变化是很有趣的。又说道竹林七贤,阮籍和嵇康的一些故事,也是让我对这些本就十分敬仰的人有了更清醒更全面的认识了。华歆王朗同船渡的时,管仲和华歆裂席而坐的故事,有的我之前听过,有的没有,但无论如何,我都是很喜欢很喜欢这些故事的。

第二套到手的是两本《诗经》和一本《山海经》。诗经说起来人都很熟悉,但是我还真的从来没有认认真真的去从头读它。兴起这个念头是因为一个叫《当以歌》的本子,原名叫做《秦风》,故事的每一个章节都是用诗经里国风·秦风的句子来命名的。一个国家总是有一个国家的煌煌气象的,山野间质朴的,重张叠唱的那些句子,穿过了千百年的时空,还依然夜夜在耳边回响着。而《山海经》是我完全陌生的,虽然很多神话传说脱胎于此,但是之前我从未看过,也从没想过看它,这次倒是得了个巧。看了之后我只有一个感受,老祖宗的想象力实在是太棒了,换做现在的话来说,就是脑洞开的太大了,那些瑰丽的奇异的梦幻的东西,就算我对着书本,也无法想象出来龙首人身,鸟首龙身,九头的狐狸,等等奇珍异兽,即便后来我从网上找了后世画家模拟出来的形象,也还是觉得,这种落在纸面上的具象,是不足以还原山海经之万一的。

说到这儿其实已经很明白了,我这一个假期在干什么。其实就是在补课,补我大学两年混了两年的欧美圈,所扔下的那些老祖宗留下的东西。现在我回来了,追悔莫及,趴在地上一点点的捡。

有件事情其实已经想了很久了,或许当初文理分科的时候我真的选错了,我该去文科,然后大学读汉语言文学,如果是这样,想必就不会是今天这样了。毕竟自小到大,这是我唯一热爱并且愿意为之付出心甘情愿的去学习钻研的东西啊。可是现在说什么都完了。

包括中二时期,言辞振振的说,我不看名著,名著有什么好看的。现在只想穿越回去扇那会的自己两嘴巴子,你怎么能不看名著呢?你知道日后补起课来有多痛苦吗?

在欧美圈的时候不觉得,回了国产入了楼诚之后,发现连太太们的同人文都看不懂了;和机油们聊天,一个个的对诗词典籍信手拈来,或者对民国历史如数家珍,又或者对经济对史学对等等等有很深的了解,这个圈大手太多了,我一个小透明,真的感觉到深深的自卑。

这激励了我读书,读更多的书。我还专门回了趟旧家,从遍布尘土的家里翻出来南怀瑾的《论语别裁》和《易经杂谈》。这都是极好极好的书,当初放在我面前没有珍惜,现在真的是追悔莫及了。

比较后悔的是没有塌下心来看鲁迅,比较高兴的是开始看三毛了。高中的闺蜜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是三毛的《送你一匹马》,她当时在扉页留了长长长长的一段话,她说我脾气太倔,说三毛可以教人心胸宽广,教人洒脱,超脱。当时我是不理解的,甚至嗤之以鼻的,所以一眼都没看。脾气倔这臭毛病我大概是一辈子不打算改了,但是三年过去了,再看三毛的这本书,满腔都是相见恨晚的感觉。我的闺蜜送的我不是一匹马,她送我的是一整片草原啊!我就在这草原上无拘无束的奔跑着。

三毛说回娘家,她的娘家是在冰冷水泥房里的,可她却想要台南乡下的农村。大概是我不曾长久的离过家,不曾属于过另外的人,不曾属于过散着芬芳的土地,我对这感觉是不一样的。我爱的家,是我生命里前十几年所在的那个小小的两居室,也是我现在身处的这间新一点的房子。我爱它,是因为我的家人在这儿呀,我的爸妈在的地方,就是我的家。

但是三毛说到读书的时候,那股子“吝啬”的小脾气只叫我跳着脚拍着手说好。“我的书和牙刷都不出借,实在强求,给人牙刷。”这俏皮的小固执啊,简单的让人羡慕。我借过别人的书看,也借过书给别人的,这实在是件痛苦的事情,拿别人的书千般小心万般呵护生怕给弄坏了,可别人拿着我的书,我的精心保存了的书,还回来的时候却经常受损的让我心疼。倒不如,从一开始就不出借,想要的就买,买了只自己看,偷偷藏起来,不让人看见。

我喜欢买实体书;我家也是有这个传统的,老房子里有一个大大的书柜,摆满了爸爸的旧书,阳台上,桌子下,一套一套的国学经典,枕头旁,厕所里,也放着一摞摞的书。哪怕不看,就那么整整齐齐的摆着,心里看起来也是很舒服的。

当然还是要看的,不然越来越懒,想补的东西又怎么补得回来呢。

前面废话了这么多,其实我想说的书不在上面。我想说的是《小王子》。

这是一本写给大人的童话,我一直一直都很喜欢。学期里法国的电影上映了我去看了,哭的稀里哗啦的出来了,可是那电影比起书来,终究还是差了许多。所以我又把它翻出来看了,翻来覆去的看。

第一次看哭的时候是飞行员给小王子画羊。飞行员画了个盒子,对小王子说,你要的羊就在这里呀,小王子开心的笑了,说对呀,这就是我要的羊。在电影院里看到这一幕,在书上读到这一幕,就连我现在坐在电脑前说起这一幕,每次,都忍不住哭出来。我也想要这么一只盒子,里面藏着我所有的梦想与期许,哪怕只不过是一只小小的,能吃猴面包树,不会吃玫瑰的,绵羊。

可是我已经没有那个机会了,永远没有了,我已经长成了那些无趣的,讨厌的,大人了。

某一个译本里,我记不得是哪个了,反正不是我手上这个,里面有这样一句话:“‘看四十四次日落的那天你真的那么悲伤吗?’但小王子没有回答。”每次想起这句的时候总觉得心里最深处有个洞,在呜呜的刮着风。那风太烈了,太冷了,刮得人无所适从。

狐狸。提到狐狸我不能说太多,每个字都是心疼。狐狸说:“对被你驯化了的,你讲永远负有责任。”所以他放小王子去寻玫瑰了,可是它呢,它也被驯化了,之后的岁月里,就只能盯着金黄色的麦浪,回忆着它的生命里曾遇见过这样一个王子,他有着麦子一样金黄的头发?

这太残忍了。

分别前狐狸告诉了王子一个秘密,我们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,本质的东西用肉眼是看不见的。你在它身上花的时间使它独一无二,所以他精心呵护的玫瑰是独一无二的,飞行员长途跋涉打来的水是独一无二的,可是狐狸呢?狐狸呢?

你驯化了它,它教你驯化了它自己。你对他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男孩,它对你呢?

可是无论如何,小王子死在毒蛇的毒液下,回去寻他的玫瑰的时候,飞行员在最后小心翼翼反反复复的请求你记住那个地方,记住小王子,有消息要让他知道的时候,终究还是忍不住哭了。心底的洞越来越大了。

这真是写给成人的童话,因为只有失去了这些的,才知道有多么弥足珍贵。

我的小王子啊……我的狐狸啊……哭唧唧……

《小王子》之后,我看了同一个作者写的《夜航》,安托万·德·圣爱克苏佩里是一个飞行员,他笔下的夜航就是以飞行为主题的。这一部小说,坦白说,我看的并不是很懂。不懂的意思是,尽管我理清了故事的脉络,也大致知道了每个人物最后的结局,但是对于故事中途那些细枝末节的,那些动作语言之间所隐藏的情感,却并没有深刻的体会到。

读这部小说,给我的感觉像是隔了层窗纱看表演。语言很美,非常美,散文诗一样,可是他用的那些遣词造句的方法,那些比喻,那些描写,是我全然陌生的,在不停的为我打开新世界的同时,又无时无刻不提醒着我的格格不入,我无法感同身受,无法第一时间就感应到作者的情感和意图,雾里看花,终究还是仅此而已。但是这毫不妨碍情节,夜航的飞机员遇到风暴的那一段写的是极为精彩,重重雷云压迫的紧张感,地面人员的行动,主事者的想法,你或许并不赞同,但可以理解。

于我来说,小王子是一面镜子,我在里面看见了我自己,幼稚的小小的一只,抱着代表过去的洋娃娃,哭了满脸。而夜航是一首旋律动人的外文歌曲,虽然歌词有些难懂,但并不妨碍我欣赏它的韵律。

犹豫了许久,最后还是想说说《当以歌》。

它的副标题是,致信仰,致爱情。

那些在永夜同孤里寂寞地举着火把前行的人们,我永远感佩你们伟岸的身躯。

而如果,我是说如果,这夜路你走的并不孤寂,有一人自始至终陪你左右,便是万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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