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据库设计模式

一、主扩展模式

主扩展模式,通常用来将几个相似的对象的共有属性抽取出来,形成一个“公共属性表”;其余属性则分别形成“专有属性表”,且“公共属性表”与“专有属性表”都是“一对一”的关系。 ORM:https://www.zhihu.com/question/20706349

二、主从模式

主从模式,是数据库设计模式中最常见、也是大家日常设计工作中用的最多的一种模式,它描述了两个表之间的主从关系,是典型的“一对多”关系。

三、名值模式

通常用来描述在系统设计阶段不能完全确定属性的对象,这些对象的属性在系统运行时会有很大的变更,或者是多个对象之间的属性存在很大的差异。
 
四、多对多模式
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数据库设计模式,它所描述的两个对象不分主次、地位对等、互为一对多的关系。对于A表来说,一条记录对应着B表的多条记录,反过来对于B表来说,一条记录也对应着A表的多条记录,这种情况就是“多对多模式”。
 
五、继承模式
继承模式,可以看作是“主从模式”的一种特殊情况(或者说是“变形”),它所代表的两个对象也是“一对多”的关系。它与“主从模式”的区别是,“继承模式”中从表的主键是复合主键,并且复合主键中必定包含主表的主键列。
根据从表继承主表的列的数量,继承模式又分以下两种情况:1. 从表继承主表的全部列。2. 从表只继承主表的主键列
 
六、自联结模式
自联结模式,也可以看作是“主从模式”的一种特殊情况(或者说是“变形”),它在一张表内实现了“一对多关系”,并且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实现“有限层”或者“无限层”的主从嵌套。
这种模式用得最多的情况就是实现“树形结构”数据的存储,比如各大网站上常见的细分类别、应用系统的组织结构、Web系统的菜单树等都能用到这种模式。
 
使用上述四种模式的一般原则:1. 什么时候用“主扩展模式”?对象的个数不多;各个对象之间的属性有一定差别;各个对象的属性在数据库设计阶段能够完全确定;各个扩展对象有独立的、相对比较复杂的业务处理需求,此时用“主扩展模式”。将各个对象的共有属性抽取出来设计为“主表”,将各个对象的剩余属性分别设计为相应的“扩展表”,“主表”与各个“扩展表”分别建立一对一的关系。2.什么时候用“主从模式”?对象的个数较多且不固定;各个对象之间的属性几乎没有差异;对象的属性在数据库设计阶段能够完全确定;各个对象没有独立的业务处理需求,此时用“主从模式”。将各个对象设计为“从表”的记录,与“主表”对象建立一对多的关系。3. 什么时候用“名值模式”?对象的个数极多;各个对象之间的属性有较大差异;对象属性在数据库设计阶段不能确定,或者在系统运行时有较大变更;各个对象没有相互独立的业务处理需求,此时用“名值模式”。4.什么时候用“多对多模式”?两个对象之间互为一对多关系,则使用“多对多模式”。参考:https://www.cnblogs.com/zping/category/147365.html
原文地址:https://www.cnblogs.com/2008nmj/p/148653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