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球计分规则

      无论男排还是女排、排球比赛计分规则都是一样为:目前的排球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。前四局每局25分,每局比赛完成后交换场地,达到24分时,必须比赛的双方相差2分才能分出胜负;决胜局为15分,比赛的双方任何一方先达到8分时,交换场地继续比赛,当双方同时达到14分时候,也是必须相差两分才能决出胜负。
  排球计分的发展历程:1917年规定每局为15分。1918年规定上场运动员每队为6人。1922年规定每方必须在3次以内将球击过网。比赛方法以前采用发球得分制,1998年10月28日国际排联决定改为每球得分制,仍为五局三胜,前四局每局先得25分者为胜,第五局先得15分者为胜,若出现24平或14平时,要继续比赛至某队领先2分才能取胜。
       拦网:只有前排队员允许完成拦网,后排队员不得完成拦网。 
       比赛中的击球:队员的身体任何部位都允许触球。
      发球:发球队员必须在第一裁判员鸣哨5秒钟内,将球抛起或持球手撤离,在球落地前,将一只手或手臂的任何部分将球击出。如球未触及发球队员而落地,则被认为是第一次发球试图。在发球试图后,第一裁判员应及时鸣哨允许再次发球,发球队员必须在再次鸣哨后的3秒中将球发出。发球队员在击球时或击球起跳时,不得踏及场区(包括端线)或发球区以外的地面。击球后,可以踏及或落在场区内或发球区以外的地面。在每次发球时都允许有一次发球试图。队员的场上位置:在发球队员击球时,双方队员必须在本场区内各站两排,每排三名队员。发球队员不受场上位置的限制。队员的位置据其脚的着地部位来判定。在发球队员击球的一刹那,场上队员脚的着地部位必须符合其位置要求。在发球后,队员可以在本场区和无障碍区的任何位置上。
      网下穿越:在不防碍对方比赛的情况下,允许队员在网下穿越进入对方空间。允许队员的一只脚或双脚越过中线触及对方场区的同时,脚的一部分还接触中线或置于中线上空。除脚以外,不允许队员身体的任何其他部分接触对方的场区.在比赛中断后,队员可以进入对方场地。 
触网:新规则规定触网为犯规,但队员在无试图击球的情况下,偶尔触网不算犯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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