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va25

1.this的作用
--1--区分全局变量和局部变量的二异性(解决类中的成员变量和方法中的参数重名问题),必须使用this

--2--实例方法中调用另一个实例方法时,前面有this。不过this可以忽略

--3--this可以用来做参数传递
--4--this和static不可以一起使用(因为this指的是对象而static指的是类,且有static代表
再编译成字节码时此方法或字段就已经存在了,而this并不知道指的是什么)
--5--this可以当作返回值来返回(直接给别人一个对象)
--6--在构造器的重载中,若在构造器中调用构造器:this(参数);并且必须写到主调函数里的第一行

2.继承:
解决重复的代码问题
成一个体系。
父类(超类,基类,拓展类):共有的特性,比如名字,年龄。
子类:各自特有的状态和行为。
3.public class teach extends Person();
4.继承与不可以继承

--1--public修饰的内容(方法和字段)可以被继承
--2--protected修饰的内容可以被继承,且在不同包中也可以被继承
--3--父类和子类默认的内容在同一个包中可以被继承,在不同的包中不可以被继承
--4--父类的构造器子类也无法继承,因为构造器必须和当前的类名相同。
注意:
不同的包中还需要导入包。
同一个包中可以访问别的类
5.方法的覆盖:父类中某些内容不适合子类,然后在子类中重新定义的内容叫方法的覆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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